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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非危化药剂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2025年度非危化药剂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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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5-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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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2025年度非危化药剂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BQPS2025-01-01),招标人为******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

1.1采购内容:2025年度非危化药剂采购项目(第二次),具体包括以排水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负责运营的各厂站运营药剂,详细采购内容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书。

1.2本次采购2个采购包,具体情况对应如下:

采购包名称

药剂名称

质量标准

预估年度用量  (吨)

暂估预算金额(元)

备注

采购包2

乙酸钠

乙酸钠

HG/T 5959-2021

1200

1,680,000.00

技术参数详见《采购需求书》

采购包3

固体药剂

葡萄糖

GB/T 20880-2018

90

1,665,580.00

柠檬酸

GB 1886.235-2016

80

草酸

GB/T 1626-2008

4

纯碱

GB/T 210-2022

2

PAM

GB/T 31246-2014

30

合计金额(元)


3,345,580.00

本项目分为2个采购包,允许投标人兼投兼中,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采购包数为2个。

如某采购包在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家,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或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则该采购包招标失败

1.3交货时间:(适用于所有采购包)

日常供货(非加急供货)为接到供货通知48小时内,加急供货为接到供货通知24小时内,具体按采购人通知(以采购人电话、微信、电子邮件通知等为准)。采购人无需因加急供货而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1.4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惠州大亚湾区域内)。

1.5合同有效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1.6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7本项目设置最高单价投标限价,投标单价高于最高单价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合法存续、正常经营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2采购包2(乙酸钠):投标人必须是注册成立的产品制造商(即厂家),不接受该产品代理/经销商。

采购包3(固体药剂):投标人为注册成立的产品制造商(即厂家)或产品代理/经销商。

注:如为制造商须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如为代理商须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及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

2.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index.html)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2.4单位负责人若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其他要求:

2.6.1采购包2(乙酸钠):

投标人所报产品具有环境管理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环评批复(批复内容须体现含采购产品);

2.6.2投标人投标时提供符合采购需求书要求的检验报告,检验报告具有以下要求:1.能反映报价产品性能参数;2.由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3.检验报告上的标徽应包括但不限于CMA认证标徽;4.报告日期为2024年7月1日以后。

2.6.3采购包2(乙酸钠)和采购包3(固体药剂):货物交货时产品有效期须≥6个月。须提供承诺函。

2.6.4采购包2(乙酸钠):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具有一份或以上供货量不少于600吨的乙酸钠供货业绩。

注:

1)业绩以签署生效的合同为依据,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无法体现时间的,以订单签订时间为准,如合同和订单均无法体现时间的,以合同金额对应的发票最早开票时间为准;

2)须提供合同关键页证明材料复印件(合同关键页、签字盖章页、合同采购内容页及合同金额页等)作为证明文件,原件备查。如合同无法体现金额的,须提供相应订单或相关票据证明材料(材料内容应足以支撑判断采购内容、金额等情况,资料不全,评委无法确定该项业绩的则不予认可)。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请投标人于2025年2月9日08时30分至2025年3月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完成本项目的招标文件的登记购买与下载。

4.2注册:

输入网址,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注册指引】)。登陆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4.3登记购买与下载: 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

4.4疑问反馈:

具体操作若有疑问,可致电客服热线:******。服务时间8:30-17:30(工作日)。

4.5招标文件费用:

4.5.1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5.2支付方式(三选一):①网上支付(微信/支付宝扫码)、②电汇(须上传汇款凭证)、③钱包支付(点击“钱包管理”,充值后即可支付)。支付完成后请及时下载招标文件。

备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为本项目获取文件的唯一渠道,除此以外,我公司不在其他渠道上发布登记、支付购买文件的信息,其他渠道的登记、支付均属无效。

4.6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完成登记、下载招标文件即可。如无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接收该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同)为2025年3月4日0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或邮寄)地点为: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云山东路******有限公司招标中心开标室

5.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3本次招标项目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文件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云山东路******有限公司招标中心开标室进行,欢迎各投标人代表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5.4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如不一致,以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信息为准。

6.2除上述媒介之外我公司不会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体上发布该项目公告,对于非法转载、篡改招标信息内容的组织或个人,我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6.3请各投标人提高警惕,不要向其他组织、个人支付相关款项,避免上当受骗。投标人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址: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区疏港大道环境水务大厦2楼

招标人联系人:许媛媛

电话:******

******有限公司

   址:惠州市惠城区云山东路4号2号楼3楼

项目经理:盛菲、李涛、李向明、邓勇浩、彭阳晖******

电子邮件:******

账户名称******有限公司

******银行******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号:************262


招标公告-2025年度非危化药剂采购项目(第二次).pdf

查看项目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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