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2018-320509-33-03-540810年产城市轨道交通零部件500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2018-320509-33-03-540810年产城市轨道交通零部件500吨项目。
******有限公司。
3、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4.公示日期:2024年12月17日-2024年1月14日。
5、公司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6、联系地址:苏州市吴江区黎里镇莘周公路东侧。
7、联系人:俞经理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