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4NCZ(GY)003101
项目编号: NXSH-2024-(CG)035
项目名称:******中学食堂大宗食材及原辅料供应服务政府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 ******.00
最高限价(如有): ******.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品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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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食堂大宗食材及原辅料供应服务政府采购项目一标段 | 大米、面粉、油 | 其他服务 | 1 | 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 ****** | |
******中学食堂大宗食材及原辅料供应服务政府采购项目二标段 | 青菜及干菜 | 其他服务 | 1 | 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 800000 | |
******中学食堂大宗食材及原辅料供应服务政府采购项目三标段 | 肉类及肉类附属品 | 其他服务 | 1 | 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 450000 | |
******中学食堂大宗食材及原辅料供应服务政府采购项目四标段 | 调味品、鸡蛋 | 其他服务 | 1 | 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 650000 | |
数量合计: | 4 | 预算合计: | ****** |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或按采购单位要求提供服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的通知》(宁财(采)发〔2024】387号),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标段或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对符合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6)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 ”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12-03 23:59:59 至 2024-12-10 23:59:5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12-27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持本企业CA认证锁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有限公司,客服热线:******00咨询。 2、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系统,在招标文件获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本次招投标使用网上电子标形式,请下载招标文件后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宁夏版)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完成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 3、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关注以上网站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各投标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西吉县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 固原市原州区北京路金城.阳光佳苑西门357号营业房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齐永吉
电话: ******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张昊
电话: ******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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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正文.pdf |
招标文件正文.pdf |
招标文件正文.pdf |
招标文件正文.pdf |
代理机构 :
发布日期: 2024-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