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033001
监理招标公告
津建交园区监理[2025]0301
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日新道(中心庄路-高新八路)道路及排水工程一标段监理,招标范围:本次项目实施日新道(东界路-高新八路)段约1060 米,包括道路、排水、绿化、智能交通、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等。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监理范围:施工全过程的四控、两管、一协调;服务范围:保修阶段。总投资额53.995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监理及相关服务总期限自 2025年04月14日 至 2028年06月01日。其中,监理(施工阶段)期限自 2025年04月14日 至 2026年06月01日;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 2026年06月02日 至 2028年06月01日;其他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资质:综合资质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人员资格要求:(1)配备总监理工程师1 名、总监驻场代表1 名,均为本单位职工,若总监理工程师兼任总监驻场代表,则总监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2)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的有投标资格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还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3)总监驻场代表应具有有投标资格的工程类
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3 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总监驻场代表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4)总监及总监驻场代表专业
均应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并且均应具有投标资格,投标单位出具任命书;4、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确认方式
5、
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6、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招 标 人:******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 张树森(印鉴)
办公地址:******服务中心9层
邮政编码:300456 联系人:马越 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陈向维(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黑牛城道57号津玉大厦10楼
邮政编码:300000 联系人:张晓旭、夏青、赵相艳 电话:******
传 真:****** 日期:2025年03月10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站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有限公司 受理负责人:马越
电话:******传真:******
受理单位地点:******服务中心9层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站 受理负责人:朱源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
受理单位地点:******服务中心1号楼建设和交通局(滨海高新区科技园日新道188号)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ztbts/index.jhtml
1、 | 招标条件 | ||||||
本项目日新道(中心庄路-高新八路)道路及排水工程已由******委员会 以 津高新审投准【2017】92号、津高新审投准【2020】80号、津高新审投审【2023】34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9987.77 万元,资金来源为 财政预算内资金:9987.77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1390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有限公司 受******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3.1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
4.1 |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CA锁登陆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项目关注:(******) |
4.2 |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
5.1 |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03月10日 至 2025年03月14日。 |
5.2 |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3月14日17时00分。 |
6.1 |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03月10日至2025年03月14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9时00分 至 12时00分, 下午 14时00分 至 17时00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与招标代理机构(电话:******;邮箱:******)联系 获取文件。 |
6.2 |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
7.1 |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 |
7.2 |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
7.3 |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
法定代表人: 张树森(印鉴)
办公地址:******服务中心9层
邮政编码:300456 联系人:马越 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陈向维(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黑牛城道57号津玉大厦10楼
邮政编码:300000 联系人:张晓旭、夏青、赵相艳 电话:******
传 真:****** 日期:2025年03月10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站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有限公司 受理负责人:马越
电话:******传真:******
受理单位地点:******服务中心9层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站 受理负责人:朱源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
受理单位地点:******服务中心1号楼建设和交通局(滨海高新区科技园日新道1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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