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县再生水利用设施及管网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魏县再生水利用设施及管网建设项目 已由 魏县行政审批局 以关于魏县再生水利用设施及管网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魏审批政研字【2024】17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除争取上级资金外,其余由县财政配套解决,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项目名称:魏县再生水利用设施及管网建设项目设计
2.1.2 建设规模:该项目拟在梨乡大街、魏都大道等15条市政道路建设中水管网及绿化浇灌管,在魏县景观湖、民有湖等共13处周边建设绿化浇灌管及储水池,并配套建设阀门、智能水表、排气阀、绿化浇洒车取水口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其中:中水管道管径为De160-De315,管材采用聚乙烯PE,总长度56000米,绿化浇灌管管径为De50-De110,管材采用聚乙烯PE,总长度128000米。
2.1.3 建设地点:魏县主城区
2.1.4 设计周期:30日历天
2.1.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 (含概算)及施工图设计工作(初步设计经招标人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图设计,并配合招标人在项目审批过程中的相关技术工作等)(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整体的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期间的设计服务等后续设计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3.1.2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
3.1.3 信誉要求:1)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2)被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列为建筑市场主体严重失信“黑名单”单位的,将否决其投标(如移出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1.4 其他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分散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2月09日00时00分至2025年02月15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3月06日14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平台上发布。
8.其他公示内容
/
9.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建设局
地 址:魏县长安大道东段长安河北侧
联系人:郭长青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邯郸市邯山区农林路******服务中心2楼217号
联系人:李增楠
电话:0310-******、******
10.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建设局
电话:******
电子邮箱:******
11、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魏县再生水利用设施及管网建设项目设计 | 投标人/供应商 | 700 |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建设局
地 址:魏县长安大道东段长安河北侧
联系人:郭长青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邯郸市邯山区农林路******服务中心2楼217号
联系人:李增楠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