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宁县凉府公租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期:2025年1月22日-2025年1月24日
******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乡宁县凉府公租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 (万元) | 质量承诺 |
工期
|
1 | ******有限公司 | 26071.32006 | 达到国家质量验评标准合格 | 690天 |
2 | ******有限公司 | 26066.00012 | 达到国家质量验评标准合格 | 690天 |
3 | ******有限公司 | 26069.35245 | 达到国家质量验评标准合格 | 690天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经理情况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经理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1 | ******有限公司 | 杨新文 |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建筑工程) 晋************ |
| ******有限公司 | 李晓军 |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建筑工程) 晋************ |
3 | ******有限公司 | 郝培杰 |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建筑工程) 晋************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
1 | ******有限公司 | 资格能力: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2 | ******有限公司 | 资格能力: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
3 | ******有限公司 | 资格能力: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为体现招标投标活动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加强社会监督,现将本工程评标结果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交书面投诉书,投诉书应包括下列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并盖公章;其它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
投诉受理单位:******有限公司
投诉受理电话:******
投诉受理电子邮件:******
投诉受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管理局
电 话:0357-******
电子邮件:******
四、联系方式
******管理局
地 址:山西省乡宁县迎旭东大街11号
联系人:连建平
电 话:******
******有限公司
地 址:临汾市尧都区上樊社区门口西130米(汾东路北)
联系人:张瑞
电 话:******
电子邮箱:******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