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XDG-2019-53号地块开发建设项目(商业办公及酒店)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XDG-2019-53号地块开发建设项目(商业办公及酒店)
******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无锡市经开区贡湖大道与震泽路交叉口东南侧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组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即日起20个工作日公众意见及反馈反式:对上述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名字,单位须加盖公章。